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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模式落地 全國首份登記注冊指引出爐
2021/7/21 11:50:16 來源:上海證券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發布《深圳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登記注冊事項工作指引》(下稱《指引》),對深圳保險業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營銷模式明確了政策要求和近日,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發布《深圳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登記注冊事項工作指引》(下稱《指引》),對深圳保險業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營銷模式明確了政策要求和導向,簡化了登記注冊流程。這是銀保監會明確將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作為推動保險行業高質量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以來,全國首份公開發布的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辦事指引。
率先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營銷新模式是深圳先行對接國際保險銷售成熟模式、推動保險行業轉型升級的客觀要求,對深圳“雙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指引》按照“放管服”的精神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實踐要求,對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辦事規則和流程進行了梳理和簡化。
一是給予辦事人充分的選擇權,深圳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采用“行商”形態,也可以辦理工商登記。商事登記時可以選擇為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并依法享受小微企業的社保和稅收等優惠政策。二是通過電子化手段簡化了商事流程,按特區商事管理規定采用電子化手段,通過數字證書、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三是詳細明確了保險機構的管理責任。《指引》明確了保險機構授權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承擔法律責任。保險機構在人員選拔和考核、日常管理培訓、風險管控等方面承擔合規管控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模式削減了傳統營銷模式的層級制度,推動組織架構扁平化,有利于打破深圳保險行業目前的發展瓶頸,降低機構成本,調動從業人員積極性,創造新的增長活力。
下一步,深圳銀保監局將繼續加強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密切合作,進一步規范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發展,強化市場監管管理力度,嚴厲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為深圳保險業高質量轉型發展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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