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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再迎政策“新紅包”
2020/5/29 9:09:5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經開區同時發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近日,北京經開區同時發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范資金的使用管理,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是指龍頭企業直接參與或深度合作的特色載體,基于產業生態、供應鏈協同、創新能力共享、信息驅動,在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搭建資源共享、互利共贏的孵化服務平臺。
據了解,專項資金是由財政部按照年度預算進行撥付,專項用于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中小企業、第三方服務機構,扶持龍頭企業牽引支撐特色載體升級、資源開放,帶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生態體系完善和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辦法》提到,專項資金主要支持認定的特色載體,加強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的質量與效率,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創新發展,加快形成“龍頭企業+孵化”的共生共贏生態。包括支持龍頭企業開放載體建設、支持專業載體的升級建設、支持搭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支持區域級別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舉辦產業創新創業大賽、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支持第三方機構提供服務和“一事一議”的專項資金等8個方面的內容。
同時出臺的《細則》對更好地加強資金使用做了規定,比如要求特色載體須同時符合注冊地、產業發展方向、服務企業數量、服務體系等8項基本條件,要求中小企業須同時符合劃型標準、實體辦公場所、財務制度等5項條件;而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須同時符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服務資質和能力等5項條件。
科技創新局相關負責人說,已被認定為特色載體的運營單位及入駐特色載體的中小企業,可以按照專項資金申報通知及申報模板的要求填報申報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科技創新局。經綜合評審后,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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