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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推進“稅收法定”會帶來什么改變?
2014/3/19 15:57:1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全國人大推進“稅收法定”會帶來什么改變?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傅瑩提及一個專有名詞“稅收法定”。她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進入新時期,全國人大將更好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在此之前,她專門解釋了這個看上去頗為“高端大氣上檔次”的詞匯。她說,“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國家征稅要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定來征收。
“稅收立法是全國人大的法定權利。”傅瑩說。
據介紹,我國現行的有效稅種為18個,但只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別是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其他15個稅種尚游離在人大的立法之外,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主要稅種。
“這種情況亟需改變,一定程度上引發了部分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的不規范行使,必須加快推進財稅法治的進程。”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所長賈紹華認為。
中部地區一市地方稅務局局長說,目前市級地稅部門征收的有13個稅種,人為干預空間確實存在,“比如某項稅率3%,有領導一開口結果就征收了5%。”
這還不算,因為缺乏法律的硬性約束,稅收還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開打的“價格戰”的有力武器。“我們給稅收優惠,周邊的縣就開出更大的價碼,我們只能硬著頭皮跟進,每年要拿三四億元的稅收補貼企業,苦不堪言。”東部一位民營經濟發達省份的縣財政局長這樣說。
“最過分的是有些地方還搞出了什么‘原始股減退稅政策’,退稅率達到70%甚至80%,不少股東會專門跑到這些地區‘解禁’。”他說。
“稅收法定就是要給這種情況劃上句號。”曾兩次參與預算法修訂的全國人大代表陳舒說。
此外,推進“稅收法定”,還有利于更好的保護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傅瑩表示,對于當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等稅種的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將注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這些稅都和百姓息息相關,嚴格的立法進程會減少不必要的阻礙和利益糾葛。”陳舒說。
在4日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傅瑩沒有給出稅收法定進程的明確“時間表”,但她給出了大致的“路線圖”:一是要推動此前授權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二是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包括社會上關注較多的房地產稅和環境保護稅的立法工作。
在專家看來,這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思路。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如果完全重新立法設立稅種,需要付出很大的時間成本。”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則表示,在他看來,新出臺稅收就應堅持必須立法,而存量的舊的稅種,可以通過追認、提升、整合等方式實現逐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