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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出臺的三大意義
2014/12/23 14:50:5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解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出臺的三大意義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發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對此,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表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其意義主要有三大方面。
一是對于我國財稅制度改革方面的重要意義。條例的推出將加快房地產稅、遺產稅等稅種推出的步伐。
胡景暉認為,我國目前現有的個人稅收主要是收入性稅收,財產性稅收的來源較少。未來要進行稅收調節的話,參照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是需要有財產性稅收 的,而財產性稅收中最主要的就是房地產稅和遺產稅。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將首先在制度上保障不動產登記工作有法可依,為摸清不動產家底做好制度保障, 為未來房地產稅、遺產稅等的研討、課征提供重要的基礎性保障。從政府的財政收入結構來說,我國未來一段時間將逐步扭轉地方政府主要依賴“土地財政”的模 式。隨著土地資源的日漸緊缺,“土地財政”這一模式在綁架地方財政的同時,事實上也已經難以持續。在這樣的情況下,依靠長效型的稅收穩定財政收入是必然之 舉,因此,以持有型財產為標的的、特別是以房產等不動產為標的的稅收將推出。此類稅收的推出一定是以不動產登記為前提的。
二是從產權的確權方面來說,不動產登記能夠使得相關不動產在包括產權確權在內等方面的信息更加完備。
胡景暉表示,對于個人、單位、房屋買賣雙方等方面來說,在動態登記、聯網、適度開放查詢等的情況下,將可以使得不動產交易安全性得到提高,避免由于信息 缺失、產權不確權、查詢困難等原因而產生的交易風險,交易的便捷性也將得到提升,進而促進存量房市場的積極健康發展;同時,也將極大地改善涉及不動產信息 工作時的行政、司法效率。
三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推動全國不動產信息的電子化,最終形成全國范圍內的不動產信息動態數據庫。
胡景暉表示,未來如果這一信息庫能夠和經紀機構現有的信息數據對接,或者有條件地開放、共享的話,將能夠建立我國自有的MLS(Multiple Listing System)系統。有了我們中國自己的MLS系統,對于房地產經紀行業來說,將進一步加快從現有的雙邊代理的服務模式向國外單邊代理的先進模式轉化,促 進房地產經紀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和房屋買賣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