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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印發《2020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
2020/2/11 10:36:0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據農業農村部2月11日消息,為切實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提高獸藥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農村部組織制定了《2020年據農業農村部2月11日消息,為切實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提高獸藥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農村部組織制定了《2020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現已印發。
總體要求為各省要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有關要求,明確抽樣和檢驗責任,強化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各省組織監督抽檢時,抽檢對象要涵蓋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對獸藥經營企業開展監督抽檢時,重點抽取非轄區內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各省承擔的監督抽檢任務數量見附錄1。獸用抗菌藥抽檢比例不得低于40%;水產、蠶、蜂用獸藥產品抽檢批數應占總數的3%——10%,消毒劑獸藥產品抽檢比例不低于3%,上述產品的主產區、主銷區以及用量較大的地區可適當增加抽檢比例;2020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指定獸藥品種的抽檢數量應不少于全年抽檢批數的20%;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省(市)在進口獸藥通關時加大對進口獸藥的監督抽檢力度。各地要將監督抽檢結果按時報送中監所。
同時要求,獸用生物制品監督抽檢。重點抽檢強制免疫用疫苗、近5年未被抽檢的企業、未開展過監督檢驗的品種、涉嫌違法改變制苗用菌(毒)種以及上年度列入監督抽檢通報的產品,抽樣應覆蓋進口獸用生物制品。加強非洲豬瘟診斷試劑盒檢驗、豬用生物制品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和禽用活疫苗外源病毒檢驗等監督檢驗。進一步增加抽檢品種,逐步做到所有獸用生物制品品種全覆蓋。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推進檢打聯動,嚴格執行抽檢計劃規定程序,對監督抽檢過程中發現的非法企業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生產經營者,要立即依法立案查處;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假獸藥和質量不合格獸藥,要第一時間固定證據,開展立案查處工作,切實提高監督抽檢工作效能和監督執法效率。對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要按照農業農村部第97號公告規定對相關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予以從重處罰。對經認定為假獸藥的,一律按照假獸藥信息報送,不得作為監督抽檢質量不合格產品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