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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人求偶演繹成公共事件
2009/12/16 5:10:2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當個人求偶演繹成公共事件近日,6名漂亮女生身穿圣誕裙裝,掛著“80后企業少掌門人尋找清純美麗校花”彩帶,在暨南大學飯堂門口派發傳單——據《廣州日報》報道,當地兩位“80后企業少東家”委托某婚姻獵頭機構為其尋覓佳偶,并悄悄將“獵手”送進了校園。
擇偶、求偶純系個人私事,以怎樣的標準去擇、用什么方式去“求”,充分自由。但有一個底線是,個人行為不能隨意演繹成公共事件。而發生在暨南大學的這一幕似乎突破了這一底線。
其一,它會產生聚眾效應,可能影響甚或擾亂公共秩序。雖然這場“選妃”不是在鬧市區設“擂臺”,但大學校園同樣是公共場所,如此一鬧騰,對學校正常秩序的干擾在所難免。
其二,它會形成傳播效果。現場散發“尋找清純美麗校花”的傳單本身就是一種直接傳播。同時,求偶者系“富二代”,便會形成關于愛情婚姻觀、金錢財富觀的傳播。而作為求偶的當事人,沒有權利為私人目的而有意無意地去傳播一些本不該傳播的東西。
由此推而廣之:一個社會要想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必須分清公與私。私人行為不能毫無顧忌地進入公共領域,公共行為也不能隨意侵犯私人權利。
而當下,公私不分的事情時有發生,比如,一些商家為促銷產品,搞一些免費贈送之類的活動,堵塞交通不說,有時甚至出現踩踏傷人事件。出現這樣的問題,原因很多,比如個人行為理念的偏差、公共管理實踐的混亂以及相關法律規范不完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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