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規:北京無購房資格者無法單獨出現在房本上
2016/9/10 10:35:4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近日,在北京通過假結婚買房路徑遭遇了政府部門的封堵。據了解,為封堵通過假結婚騙購房資質買房,夫妻雙方購房時,已無法以無購房資質一方名義單獨署名房本。據了解,本市已在
近日,在北京通過假結婚買房路徑遭遇了政府部門的封堵。據了解,為封堵通過假結婚騙購房資質買房,夫妻雙方購房時,已無法以無購房資質一方名義單獨署名房本。據了解,本市已在購房網簽環節執行這項新舉措。
無購房資質房本上不能單獨署名
據了解,通過實行購房網簽環節的這項新舉措,如果夫妻雙方一起買房,男方有購房資格、女方沒有,那么就不能再出只有女方名字的房本。而此前,本市夫妻雙方買房,房本上的“名字”一般會有三種寫法:男方、女方、雙方共同。新規執行后,沒有北京購房資格的一方,就無法單獨出現在房本上。
今年以來,包括北京在內的一線城市房價大漲。一名打算通過假結婚購房的人士表示,這么多年的經驗證明,還是投資房產的回報率最高。投入50萬元,貸款150萬元,按照一些核心地段房價的漲幅,如果半年房價漲25%,投入資金的收益率就高達100%。這種獲取暴利的心態,讓許多暫時沒有購房資格的人通過假結婚獲取“房票”,進入樓市。
自2011年2月北京出臺限購令以來,很多外地人購房被限制,由此催生出諸如“假結婚”取得購房資質的非正當方式。雖然2013年北京市出臺的“新國五條”中明確規定:“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通過“假結婚”買房的案例依然沒有消失。
“假結婚”購房曾被明碼標價
北京青年報記者此前曾在多家房地產中介公司調查“假結婚”購房的情況,一些小型的房地產中介甚至對此明碼標價,價格從5萬元到15萬元之間不等。這些房產中介收集了許多北京戶籍人士,這些北京戶籍就成為購房假結婚的“房票”,他們以假結婚的方式幫人買房,最終收取報酬。這種交易快則一兩周完成,短則幾個月,買房前雙方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剛買完房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一名房地產業務員甚至將此形容為“政策型無風險套利”,由于其間存在暴利,吸引了部分房產中介以此為主業。
“假結婚”購房存在多重風險
據了解,目前夫妻雙方購房時,在網簽環節的確已無法再單獨將房產記入無購房資質一方的名下。這項舉措其實出臺已有一段時間,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人假結婚鉆住房限購的政策漏洞。但在實際運作中,一些假結婚購房人士依然可以通過房本下來以后再更名的方式購房。
但也有理性的房地產中介表示,通過假結婚購房存在多重風險及隱患。如果雙方辦理的是真的結婚證,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后,理論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對方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則實際購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北京現在因假結婚而發生的房產糾紛已不在少數。
相關閱讀:北京新規整治“假結婚真買房”
按照這項網簽新政所要求,以家庭名義購房的京籍家庭,網簽之時,只能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選擇購房家庭中具備購房資格的人為買受人,出具單獨所有不動產登記證;一種是選擇購房家庭中具備購房資格人為買受人的同時,選擇將不具備購房資格人作為買受人的共有權人。而第三種情況,將購房家庭中不具備購房資格人為買受人且單獨所有,將無法生成網簽。
例如,如果夫妻雙方一起買房,男方有購房資格、女方沒有,那么就不能再出只有女方名字的房本。而此前,本市夫妻雙方買房,房本上的"名字"一般會有三種寫法:男方、女方、雙方共同。新規執行后,沒有北京購房資格的一方,就無法單獨出現在房本上。
據了解,"假結婚"是從去年開始在北京房地產市場興起的一種"騙購"手段,和"假離婚"一樣,目的都是為了獲得再多買一套房的資格。通常的操作手段是,本身無購房資格的一方,通過中介機構找到一位具備"房票"的"假結婚"對象,雙方先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注明婚后所購房屋為無資質一方的個人財產;接著,雙方去辦理結婚、購房手續,待房本下來后,再辦理離婚,無購房資質一方由此順利在北京買到一套房產。一些"房蟲"專門在做這樣的買賣,他們以自己身上的購房資質為資本,以假結婚的方式幫人買房,最終收取10萬元左右的報酬。
樓市新政牽動人心:上海樓市新政造謠者被抓!此前官方曾辟謠
9月8日,上海警方通報,7人涉嫌編造傳播"上海房地產信貸新政"謠言被刑事拘留。
據上海警方官方微博稱,為提升個人房產銷售業績,房產中介人員故意在網絡上編造、傳播"9月起本市將實行購房信貸新政"的謠言,造成上海市房地產市場不穩定。9月6日晚,經上海市公安局組織力量偵查,7名惡意編造、傳播相關謠言的涉案人員被一舉抓獲,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