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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文完善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
2026/2/5 12:09:28 來源:科技日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決策部署,引導調節性電源平穩有序建設,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助力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完善發電側容量電價機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決策部署,引導調節性電源平穩有序建設,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助力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完善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引導調節性電源合理建設、支持其更好發揮調節作用,‘十四五’期間國家陸續建立煤電、抽水蓄能容量電價機制,部分省份探索建立了氣電、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發放“保底工資”的制度性安排,推動相關電源頂峰時發電保供、平時為新能源讓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平穩運行,有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
該負責人分析,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發展,現行容量電價機制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部分地區煤電發電小時數快速下降,現行容量電價水平保障力度出現不足苗頭;現行抽水蓄能容量電價機制對企業成本約束不足,不利于抽水蓄能項目科學合理布局、降本增效、有序發展;各地氣電、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原則不統一,不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需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和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要求,分類完善煤電、氣電、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適時建立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更好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通知》對現行煤電、氣電、抽水蓄能容量電價機制進行了完善,并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建立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其中,各地將通過容量電價回收煤電機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可參照煤電容量電價的確定方法建立氣電容量電價機制。各地可根據當地煤電容量電價標準,結合放電時長和頂峰時貢獻等因素,建立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
《通知》要求,有序建立發電側可靠容量補償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可靠容量是指機組在電力系統頂峰時段能夠持續穩定供電的容量,是衡量機組頂峰能力的“標尺”,由于不同類型機組頂峰能力不同,相同規模裝機容量能夠提供的可靠容量是不同的。隨著我國電力市場特別是現貨市場發展,部分地區逐步具備了用同一“標尺”衡量不同類型機組貢獻大小的條件。
“因此,《通知》提出,各地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后,適時建立可靠容量補償機制,根據可靠容量這一‘標尺’公平給予補償,不再區分機組類型分別制定容量電價。”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樣有利于促進不同技術類型公平競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也是成熟電力市場通行做法。(記者 劉園園)
轉自: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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