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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10.5%
2026/1/4 15:05:48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經核算,2024年全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為140891億元,占GDP的比重為10.5%。 從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內部構成看,數字技術應用業增加值為61928億元,占數字經經核算,2024年全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為140891億元,占GDP的比重為10.5%。
從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內部構成看,數字技術應用業增加值為61928億元,占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比重最高,為44.0%;數字產品制造業增加值為48145億元,所占比重為34.2%;數字要素驅動業增加值為26519億元,所占比重為18.8%;數字產品服務業增加值為4298億元,所占比重為3.1%。

附注:
1.指標解釋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指為產業數字化發展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以及完全依賴于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的各類經濟活動。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指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所創造的新增價值。
常住單位指在我國經濟領土上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
生產指在機構單位的控制和組織下,利用勞動、資本、貨物和服務投入,創造新的貨物和服務產出的活動。
2.核算分類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核算分類以《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為基礎,分為數字產品制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四個大類,對應126個國民經濟行業小類。
3.核算方法和資料來源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數字經濟增加值核算方法》進行核算。
核算所需基礎數據,主要來源于全國經濟普查資料、國家統計局有關專業統計資料和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等。
轉自:國家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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