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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了么狀告“李鬼”餓了嗎 知名餐企為何頻遭“傍大腿”?
2021/1/6 11:28:15 來源:經濟日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6日訊 “點餐時選餓了么還是餓了嗎?”據媒體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餓了嗎”)侵權“餓了么”,并賠償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6日訊 “點餐時選餓了么還是餓了嗎?”據媒體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餓了嗎”)侵權“餓了么”,并賠償1萬元 合理費用。
餓了么遭遇“李鬼”
餓了么品牌運營商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稱,該公司于2008年創立“餓了么”本地生活平臺,主營在線外賣、新零售、即時配送和餐飲供應鏈等業務。
餓了么方面表示,餓了嗎公司將與“餓了么”商標高度近似的“餓了嗎”作為字號進行了企業名稱登記,“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譽的主觀惡意,他們的企業名稱已經造成了相關公眾的混淆,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此,法院認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標注冊在先,而被告的字號“餓了嗎”與原告注冊商標相比,字形、讀音和含義均極為相近,應當認定為近似標識。被告將與原告注冊商標極為近似的“餓了嗎”作為其字號登記注冊企業名稱,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產生市場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悉,上述判決于2020年5月29日宣判。9月8日,餓了嗎公司改名為“餓不餓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1月19日又改名為“北京御膳房主食廚房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天眼查APP顯示,餓了嗎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其行業屬于商務服務業,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餐飲管理、銷售工藝品、食用農產品、日用品、電子產品、機械設備等。
法院查詢發現,餓了嗎法定代表人單某某擔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業名稱中包含諸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標識。
大廠商標屢被傍大腿
除了“么與嗎”的一字之差,近年來各類傍名牌、蹭熱度的商標維權事件在餐飲業屢見不鮮。前有海底撈狀告河底撈被判敗訴,后有今日油條“反向操作”蹭熱度今日頭條。
2020年8月,海底撈起訴了一家名為“河底撈”的餐館,海底撈的理由是,河底撈和海底撈兩個商標非常形似,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等。
被告河底撈餐館辯稱:“河底撈”的標識與原告海底撈公司的“海底撈”的商標不屬于近似商標。在本案里面,我們認為河與海讀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兩者對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針對“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商標侵權一案,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但據媒體報道,雖然贏了官司,“河底撈”湘菜館因不想惹麻煩改名為“河底鮮”,而海底撈則在此之后密集注冊了263個商標,包括“池底撈”、“渠底撈”、“清底撈””、“淮底撈”、“海底姥”等。
2020年9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案。該案原告為今日頭條的母公司字節跳動,被告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10月15日,#今日頭條起訴今日油條商標侵權#沖上微博熱搜,閱讀量超過1億次。
自2009年起,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億百度公司”)陸續在全國各地開設大量“百度烤肉”門店及加盟店。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公司”)遂向“百度烤肉”的經營者億百度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孫某,以及“百度烤肉”加盟店深圳市名家百度烤肉店(“名家烤肉店”)及其投資人宋某提起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之訴,最終一審深圳中院、二審廣東高院均認定四被告侵害了百度公司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350萬元。
近日,百度起訴“百度烤肉”商標侵權案有了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一審被告、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璐明的再審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億百度公司在招牌、菜單及經營場所裝潢、網站宣傳頁面或交易文書上使用了“百度”“百度烤肉”“百度一口牛”“百度秘制肉”“百度加盟、百度精華”等標識,目的均是使相關公眾誤認為被訴標識與“百度”這一馳名商標具有相當程度的聯系,不正當地利用“百度”這一馳名商標的市場聲譽。
被碰瓷的背后有何隱秘?
對于商標亂象,AI財經社公號撰文指出,大廠屢屢被碰瓷的背后,更多是利益驅動。一方面,不管是河底撈、百度烤肉,抑或是今日油條,很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大公司的延伸產品,而且也更有噱頭,吸引眼球,方便為產品引流。
另一方面,商標注冊的低門檻和成本低廉。商標存在聯合商標與防御商標的區分,即注冊商標不是為了使用,而是為了防御,不讓別人使用,擴大商標防御的地盤。
有業內人士評論稱:“今日油條和百度烤肉非常類似,商標主體蹭名牌的意圖非常明顯。商標局可以在收到商標申請時,可以設置相關檢索等技術手段,排除明顯的搭便車行為。此外,如果申請人在之前申請的商標就存在這類傍名牌行為,商標審核機構也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等,駁回其申請,如此來有效避免這類‘渾水摸魚’現象。”
有餐飲業內人士對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玩票”性質的傍名牌和蹭熱度的行為,不應該被過分報道和解讀,真正的餐飲從業者應該更多的專注產品和服務,打造有差異化的產品,而不是模仿。該人士認為,“噱頭只能在特定時間內吸引眼球,但是餐飲最終還是看產品”。
紅餐網創始人陳洪波對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蹭熱度、傍大牌的行為在餐飲行業確屬常見。不過這也反映了很多餐飲老板缺乏相關的商標法律方面的意識,也導致餐飲行業出現很多山寨、模仿抄襲風不斷。他希望餐飲經營者能不斷加強法律相關的知識,增強原創方面的保護意識以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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