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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劃定“紅線”
2026/2/3 15:09:29 來源:科技日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全鏈條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六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全鏈條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六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1日起,《辦法》將正式施行。
“做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關系生態環境保護,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關系到我國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在日前舉行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布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表示。
《辦法》為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劃定“紅線”,細化了各項監管措施,明確了各環節主體責任,將加快推動構建規范、安全、高效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超40萬噸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速,產銷量持續攀升。數據顯示,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1662.6萬輛、164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29%、28.2%。
與此同時,隨著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逐步進入退役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2030年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100萬噸。
圍繞建設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相關部門已開展制定政策標準、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回收利用、加快技術升級等一系列工作。王鵬介紹,目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及溯源管理暫行規定等政策文件已印發實施。相關標準體系持續健全,出臺30余項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同時,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多項工作: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系統,開展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監測;推動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布局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絡;持續開展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累計培育148家綜合利用骨干企業,引領行業規范發展;支持有關單位研發突破自動化拆解、再生金屬高效提取等關鍵技術,推廣廢舊動力電池全組分、高值化利用等先進技術設備,引導行業加快技術創新和升級。
經過多方共同努力,我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超過40萬噸,同比增長32.9%,骨干企業鋰、鈷、鎳等金屬回收率處于國際先進水平。
數字身份證支撐全鏈條監督管理
此次發布的《辦法》作為聯合部門規章,約束力大幅提升,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監督管理提供了依據。
王鵬介紹,從產業全鏈條來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涉及企業多、流程長、渠道復雜,監管難度大。為打通管理堵點、卡點,推動各環節主體落實管理要求,《辦法》堅持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重點設計“車電一體報廢”等制度,防止出現廢舊動力電池流向難以掌握的情況。
二是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鏈條長、參與方多,需要厘清鏈條上各環節相應主體的具體責任和義務,通過明確回收、移交、處理等環節主體的責任要求,將各環節緊密銜接起來,才能實現廢舊動力電池的規范回收和高效綜合利用。基于此,《辦法》對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分別作出詳細規定。例如,動力電池企業應當對動力電池編碼、粘貼標識;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設立與銷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務網點,公布相關回收信息,對其裝車銷售的動力電池承擔回收與規范移交責任等。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明確動力電池編碼、信息報送等要求,運用數字化技術加強動力電池流向監測。王鵬介紹,數字身份證以動力電池編碼為信息載體,關聯動力電池生產、裝車銷售、換電、維修更換、車輛報廢、電池回收、綜合利用等環節信息,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監控和信息化追溯。
“將數字技術應用于動力電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辦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王鵬介紹,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平臺,采集動力電池編碼、產品類別、產品構成、報廢回收等必要信息,為每一個動力電池包生成唯一、動態的數字身份證,支撐動力電池全鏈條監督管理。
全方位筑牢環境安全底線
我國即將迎來動力電池的集中退役期,廢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處置問題受到廣泛關注。動力電池既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資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不能規范回收,不但污染環境,而且會浪費資源。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副司長溫雪峰介紹,生態環境部接下來將采取一系列措施,將《辦法》落到實處。例如,在源頭生產上進一步發力,生態環境部將配合市場監管總局開展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并同步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探索標準規則及因子國際互認機制,推動提升動力電池產品低碳競爭力;在廢物管控上進一步發力,壓實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責任,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要求,依法核實受委托運輸、利用方主體資格,確保廢動力電池流向可控、利用合規;在嚴格執法上進一步發力,持續強化拆解處理企業常態化執法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繼續將非法拆解處置行為納入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更多廢舊動力電池流入正規回收利用企業,暢通資源循環利用。
值得關注的是,廢舊動力電池現已逐漸成為重要的“城市礦山”,綜合利用行業熱度較高。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企業將廢舊動力電池在檢測、分類、拆分、重組等處理的基礎上,制造出新的電池產品,應用于通信基站備用電源等領域,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梯次利用”電池。
王鵬提到,目前,市場上的“梯次利用”電池產品有符合所應用領域質量標準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導致一些企業和消費者難以判別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對“梯次利用”的概念產生混淆。“為了消除企業和消費者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辦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王鵬說,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將加強協同、強化監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記者崔爽)
轉自: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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